男女房仲辦公室全裸交疊 被抓猴還辯:在洗澡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 蘋果日報辦公室洗澡被抓全裸 | |
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 |
台北市經營房屋仲介公司的莊姓男子結婚10年育有一名女兒,但莊妻去年發現丈夫頻繁外宿疑似出軌,找徵信社查出莊男偷腥同事劉姓女子,去年10月莊妻去丈夫公司甚至聽見辦公室傳出呻吟聲,當場破門抓到莊男、劉女全身赤裸在行軍床上交疊,莊妻告兩人通姦,卻因查無性交證據而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莊男、劉女應連帶賠償莊妻30萬元。
判決指出,擔任美甲師的莊妻控訴,她與莊男2008年結婚,原本感情甚篤,但她去年10月某晚去丈夫公司,竟聽見辦公室傳出呻吟聲,她拿出手機破門而入,當場拍下莊男與劉女一絲不掛在行軍床上親熱,劉女當時被嚇到彈開蜷縮牆角,莊男則不斷揮手叫喊:「不要再拍了!」莊妻認為,莊男、劉女侵害她配偶權,造成她巨大精神痛苦,罹患精神疾病就醫,請求兩人連帶賠償80萬元。
莊男與劉女則辯稱,他們兩人沒有交往,事發當天是因為下雨,兩人在外跑業務淋濕,回到辦公室盥洗室洗澡,劉女先進去洗,莊男在外面脫下衣服吹乾,劉女洗好澡出來正要穿衣服時,莊妻與徵信社人員就闖進來,兩人並沒有在床上交疊,莊妻指控不符事實,且求償金額過高劉女無力負擔,請求判決免賠。
法官認為,莊妻事發當天有拍下照片,雖然刑事部分因沒有兩人性器接合的證據而不起訴確定,但莊男、劉女確實赤身裸體共處一室,顯然不是單純朋友間的互動,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圍,被雨淋濕換衣服的證詞不足採信,認定莊男、劉女確實侵害莊妻配偶權,考量劉女離婚撫養一幼子,目前無固定薪資收入,判決兩人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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