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紀念抗戰勝利暨台灣光復七十週年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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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02mk2 發表於 2016-7-2 04:20 PM

本帖最後由 gp02mk2 於 2016-7-3 06:37 AM 編輯

blues89110 發表於 2016-7-2 03:20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還有圖 有真相哩
自己用美國人的google 搜尋一下 _沒聽過美軍專屬慰安婦,你歷史國民黨教的_ ...
搞了半天原來是昆民街的那個白痴邏輯不清的文阿
我基本上只要直接幾句

當事人出面指控日本的暴行各國受害者有多少人?
當事人指控KMT逼良為娼暴行至今未甚麼一個也沒有?

然後再補上一句
國際譴責日本的有美國 加拿大 荷蘭 韓國 菲律賓和歐洲議會
以上都是國會正式通過議案譴責是經過國際認證的

國際譴責KMT的為什麼少之又少
幾乎至今一個也沒有就足以推翻一切了

不要扯甚麼日本是戰敗國之類的
如果你要這樣扯我可以拖同樣是戰敗國的德國出來
同樣搞軍妓的德國沒被追究責任
為什麼只有日本被追究責任?

可以弄清楚日本慰安婦為何這麼惡名昭彰的原因嗎?
半個世紀前軍妓每個國家都有再玩
越戰美軍在台灣跟日本都有軍妓
同樣搞軍妓的德國沒被追究責任
卻只有日本被聯合國特別記錄
原因就是因為日本把慰安婦當消耗品
不是當成一個人看
簡單講要殺要剮還是性虐待都沒問題
這種情況是能跟慰安婦相提並論嗎?

奉勸你少用PTT那些斷章取義的懶人包
免得讓人看了笑一頓...<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div></div>

blues89110 發表於 2016-7-16 01:20 AM

本帖最後由 blues89110 於 2016-7-16 01:21 AM 編輯

回16樓 照你文章的意思 所以你也承認kmt有辦過軍妓囉{:45:} 因為
半個世紀前軍妓每個國家都有再玩
{:31:} 而且因為沒有
當事人指控KMT有逼良為娼暴行
所以她們一定都是自願的?? {:36:} 而且都一定享有人權?? 而且是一個能永續使用的產品囉
照你那所謂日本把慰安婦當消耗品物化女性邏輯來看的話
{:49:}...<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gp02mk2 發表於 2016-7-16 08:07 AM

本帖最後由 gp02mk2 於 2016-7-17 01:06 AM 編輯

blues89110 發表於 2016-7-16 01:20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16樓 照你文章的意思 所以你也承認kmt有辦過軍妓囉 因為半個世紀前軍妓每個國家都有再玩 而 ...
照你文章的意思 所以你也承認kmt有辦過軍妓囉



所以呢? 你想表達甚麼??
早年KMT有軍妓這是基本常識
這還包含合法公娼時代唷
半個世紀前軍妓每個國家都有再玩而且因為沒有當事人指控KMT有逼良為娼暴行
軍妓一回事 慰安婦又是另外一回事
把妓女當成物品不當一個人隨意侵犯玷汙
甚至傷害當事人生命又是另外一回事

所以她們一定都是自願的??  而且都一定享有人權?? 而且是一個能永續使用的產品囉

那請問合法公娼國家的妓女都不是自願?
現在把軍妓等合法公娼跟慰安婦畫上等號的是你

荷蘭表示:原來我們強迫婦女當妓女阿 還不把她們當人看可以隨意姦殺.....?

軍妓是性交易 慰安婦是被迫的
前者是男女雙方有互利上的往來
一個有金錢虛求 一個有生理虛求而達成的金錢交易
後者則是違反當事人意願以暴力強迫來滿足生理需求
兩者你能混為一談我還真配服你阿

照你那所謂日本把慰安婦當消耗品物化女性邏輯來看的話

你先回答我
慰安婦逃出來跑到到日本警察那邊
日本警察是保護他還是抓回去?

國民黨時期被逼良為娼的婦女逃出來跑到警察局
警察是保護她們還是抓回去

然後再請你拿出國民黨逼良為娼的證據紀錄出來給我看
我們再比對國民黨與日本當時會怎麼處理

然後還要請閣下你解釋年年吵都吵不完
前公娼婦女街頭抗議要求工作權生存權這個問題

如果國民黨當時是逼良為娼
怎麼台灣常常有前被廢除的合法公娼婦女街頭抗議要工作權
還組起公會 自救會要求政府社會正視他們生存問題
這些以上都是合法公娼時代留下的婦女團體唷


娼抗爭時期大事紀整理: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            1999.03.28

86.09.01近百名公娼參加由楊鎮雄議員主辦的「公娼廢除問題協調會」,向市議員陳情,表達自己的心聲,希望給予一至二年的緩衝期。公娼手舉抗議白布條「我們不要補助,我們只要基本工作權。」突顯她們對市府執意廢娼的不滿。之後在議員楊鎮雄、李承龍的帶領下往市府陳情。公娼並衝至11樓要求面見市長,秘書長陳哲男代表市長接見。
86.09.03由婦女新知基金會、預防醫學學會、勵馨基金會主辦,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台大城鄉所性別與空間研究室、綠黨女性支黨部協辦「公娼存廢座談會」,公娼代表官姐和婦援會沈美真有一番激辯。婦女團體呈現兩極意見。女工團結生產線及粉領聯盟代表表示,將立即以抗爭行動聲援。
86.09.04近百名公娼前往台北市地檢署按鈴申告,指控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任秘書葉瑞與稱「公娼妨害風化」及所有台北市議員涉嫌誹謗罪。公娼認為廢除公娼制度的決議抵觸憲法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的精神,社會局「以訓代賑」有史以來最優惠的補助的說法,根本是騙人的幌子。公娼悄悄成立自救會,計畫5日舉行成立宣誓大會。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婦女新知、綠黨女性支黨部等民間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市府暫緩執行廢娼,立即提起覆議,以保障公娼工作權為前提,重新討論公娼制度。女線、粉領整理公娼口述協助出現公娼主體寫成文宣,表示「社會施捨救濟無法解決生存問題,要求緩衝」。
86.09.05公娼在婦女團體與台北市議員李承龍的支持下,表明拒交公娼許可證,及繼續營業的立場,盼等到10月下旬議會開議後提出覆議,挽回公娼制度。近百名公娼在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婦女新知、綠黨女性支黨部、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等團體的聲援下赴議會陳情。晚上並以陪伴守護、喝茶聊天方式,至寶斗里、江山樓和公娼一起共同堅持到最後一分鐘。社運工作者頭綁「性工作合法」紅頭帶,要求「性工作要合法,要性工作不要性歧視」,表示日後將長期推動性工作合法、除罪化。
86.09.06為了抗議市府廢娼政策粗暴倉促,女工團結生產線等婦團和七十多位公娼至市府前抗議,抗議「陳水扁假正義,柿子挑軟的吃」「欺貧又笑娼」,因不滿陳水扁不接見,公娼在市府大門口和持盾牌警察發生激烈推擠,並丟擲雞蛋表示不滿和抗議。
86.09.10公娼、婦女團體、李承龍、綠黨共同發起為時五天的「走尋台灣娼妓史」活動。開放娼館供民眾參觀,由專人講述當地娼妓史的回顧,讓社會對娼妓有更正確的認識,重新考量娼妓的存廢。
86.09.11婦運團體結合公娼自救會70餘人到市府要求「阿扁不要放冷箭,好膽出來公開辯論」,向陳水扁下戰帖;一名公娼控訴警方9月6日肢體衝突時對其施暴;婦女團體出示文化界、學界反市府廢娼連署傳單。
86.09.14由公娼自救會主辦、婦團協辦,於市議會進行一場「保障公娼工作權公開辯論會」。公娼自救會回應外界對公娼的批評,並提出不接受社會局救濟方案的理由。
86.09.19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新知對婦女團體、工會團體、社運團體、人權團體發出「爭取廢娼緩衝兩年」連署聲明。
86.09.22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新知開始組隊前往議會全面拜訪議員,希望促成三黨議員提案給予廢娼兩年緩衝。
86.09.23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反雛妓團體,公開說明他們的立場仍是堅決反對公娼制度,但他們反對的目標不是可憐的公娼,而是對女人與孩子嚴重剝削的性產業。但是基於處置過程過於粗糙,婦女團體呼籲市議會重新提案,給公娼一至兩年緩衝期。
86.09.27公娼自救會參加「搶救教科文預算大遊行」,高喊「公娼媽媽救教育,公娼沒讀冊,阿扁來欺負」,並與教師團體、工委會、性教育改革聯盟、女線、粉領組成「吊車尾弱勢連線」,控訴社會制度的不公平,使她們成為被教育拋棄的一群。
86.09.30公娼、粉領、新知代表三人參加由彭婉如基金會、綠黨女性支黨部主辦的「婦女與社區經營」座談會,表示公娼也是好媽媽、可經營社區,請婦女團體支持公娼爭緩衝兩年。
86.10.01因勞委會審查服務業納入勞基法問題,許介圭主委認為公娼不算一個工作,女線、粉領、公娼代表至勞委會公聽會要求保障公娼工作權。
86.10.02公娼自救會三名代表參加工人立法委員會秋鬥工作會議,向各工會幹部遊說支持緩衝兩年法案、並說明公娼事件。工委會決議全力聲援支持公娼。
86.10.13因市府貿然廢娼,又無妥善安置方案,一名公娼姊妹在生活壓力下服安眠藥自殺。
86.10.14獲知一名公娼姊妹自殺未遂,公娼穿黑衣,至市府舉抗議布條「阿扁廢娼害死人」,齊唱改編過的雨夜花,以免洗碗排成「怒」字,在市長畫像前焚毀一把象徵「廢娼令」的紙製刀,並把阿扁人像丟在地上踩踏。公娼自救會表示二十日將到市議會旁聽,要求市議員支持制定廢娼緩衝期的相關辦法。英國國家廣播公司來台採訪公娼抗爭事件。
86.10.15公娼自救會代表三人參加全國產業總工會推動籌備會第三次大會,建請聲援1023公娼陳情活動,決議請北部各工運團體各派一名代表參加。
86.10.16公娼在華西街「夜鶯」娼館,邀台北市社會局長陳菊喝下午茶,談「工作尊嚴」、「生命選擇」。陳菊拒不出面,自救會以電腦合成特製撲克牌,諷刺陳菊是「阿扁的女人牌」。並指出公娼為了生活,選擇這份工作,不偷不搶、負擔全家人生計,她們覺得活得很有尊嚴,陳菊局長為錯誤政策擦屁股才是沒尊嚴。政大女研社主辦公娼存廢座談會,女線、新知、女權會談「從反色情到反廢娼」的情結糾纏。
86.10.18公娼自救祭出自行立法,完成「台北市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草案,擬於21日公聽會中提出,主要增加落日條款,要求緩衝兩年,並在法案失效前半年另就性交易制度全盤規劃另訂新法。
86.10.21台北市議員江蓋世、林美倫等人召開「台北市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公聽會。會中婦女團體和專家學者、勞工團體多支持妓權也是工作權的一種。小美,小菁,小莉陳述公娼是個有尊嚴的工作,希望比照北投廢娼給予兩年緩衝。台北市產業總會理事長楊俊華表示,工會決議支持公娼工作權保障,緩衝兩年。公娼訴求同時透過網路,獲美、德、澳、英、日、義等國相關團體聲援。
86.10.22台北電玩、酒店等業者成立「反陳水扁獨裁迫害大聯盟」,宣布將展開罷免陳水扁提案連署行動。
86.10.23上百名公娼手持飯碗至議會陳情,高舉「我要工作不要救濟」及「緩衝兩年」布條標語,並在各工運、婦運團體聲援下,將緩衝兩年的「台北市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草案送至議會,並進入議會旁聽。
86.10.24百餘名公娼高舉「不要救濟,我要工作」、「緩衝兩年」等標牌及布條, 再度至議會門口陳情,進入議會旁聽關切草案決議,並於各處貼上抗議廢娼海報。議會宣佈在場人數不足,延期再議,自救會表示抗爭行動絕對會持續不懈,如議會延宕不處理,公娼將至議會埋鍋造飯。
86.10.25公娼代表官姐、麗君在女線代表陪同下受邀前往菲律賓出席聯合國舉辦的「亞太國際愛滋會議」,於中正機場舉行歡送記者會,要以公娼外交代替市長阿扁的凱子外交。
86.10.27針對市府主辦「力拔山河」萬人拔河活動發生斷臂事件,公娼、女線、粉領、新知至市議會發表聯合聲明,抗議「市長作秀百姓苦」。
86.10.28公娼阿英因債務壓力服藥自殺,公娼自救會在女線、粉領陪同下至議會陳情,希望議員支持草案順利逕付二讀,為公娼爭取緩衝期。
86.10.29公娼自救會與女線、粉領在議會前陳情,期盼連署「緩衝兩年」法案的議員堅持到底勿撤簽,並與桃園退輔會老兵、關廠工人遊行隊伍會師互相聲援。在議會審議「成人性交易管理辦法」草案時,全體進入議會旁聽。此案表決通過後,公娼欣喜若狂向議員道謝,但市府表示將提出覆議案。台灣公娼代表於菲律賓「亞太愛滋會議」與各國性工作者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各國政府視他們為正常工作者,不要把他們當成罪犯,並抗議台北市府的廢娼行為。
86.10.31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機場迎接參加「第四屆亞太國際愛滋會議」之台北市公娼自救會代表返國,並於桃園中正機場舉行記者會。此次成功的「公娼外交」,獲得由19個國家組成的「亞太地區性工作者網絡」一致支持,並發表各國給市長陳水扁的聯合公開信,指台北市廢娼嚴重侵犯公娼基本人權,呼籲陳市長恢復公娼工作權。
86.11.06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代表,前往市政府陳情,致贈釋迦牟尼佛像並演出行動劇,希望陳水扁「高抬貴手」放她們一條生路,不要向市議會提出覆議案。
86.11.12公娼自救會參加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主辦的「1112工人秋鬥大反彈遊行」,公娼表示「失業公娼就是關廠女工」,參加工人反彈遊行是希望凸顯爭取合法工作權和兩年緩衝期的重要性,並贈送女線、粉領「工運娼隆」匾額表示和工運車拼相挺。
86.11        公娼代表及女線、粉領至陳水扁出席之台北縣長候選人蘇貞昌募款餐會陳情,在眾多阿扁支持群眾的怒罵下,表達阿扁倉促廢娼的不人道作為。
86.11.26公娼自救會與女線、粉領至市政府,針對市政府提出覆議表示抗議,並指責市府不僅未能照顧弱勢,社會局的輔導方案更充滿騙局。為自謀生路,公娼將設「寶斗希望流動娼館」,同時進行安全性教育。公娼隨後赴議會進行「固票」,先行遊說原本支持緩衝的15位議員,再輪流遊說各黨議員,直至覆議案審議當日。公娼代表出席婦女團體針對陳進興的「強姦有理,需求無罪」記者會,發表「需求確實無罪,強姦當然無理,防暴公娼領先,主流婦女靠邊」聲明,強調廢娼逼使公娼轉入私娼,才會落入性暴力的火坑。
86.11.29第三位公娼自殺-撫養兩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公娼小莉,因苦等暫緩廢娼未果,工作不好找,家計沈重,自殺未遂。
86.11.30為推廣安全性行為的觀念並凸顯公娼是愛滋防治的尖兵,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參加MTV台所舉辦的第一屆「路跑抗愛滋」活動,在隊伍中高舉「公娼為愛滋而跑」中英文布條。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台北火車站前賣「鴨霸扁」,並表演行動劇表達陳水扁的強硬霸道作風「市府提出覆議,公娼走投無路」,讓台北市民看到在民進黨於縣市長選舉中大勝,台北經驗閃耀奪目之際,公娼的台北經驗是黑暗無光的。
86.12.03獲知公娼小莉再度自殺的消息,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再度集結議會陳情,以「公娼要生存,議員拉一把,否決覆議,維持緩衝」向議員遊說,呼籲三黨一派議員儘速否決市府覆議案。在台北縣長當選人蘇貞昌拜會民進黨團時,高舉「昌扁共榮」、「昌娼相惜」標牌,並呼喊「蘇縣長救救我們」。
86.12.07台灣人權促進會公佈「97年台灣人權報告」,指出97年是「台灣人權黑暗年」,且陳市長引以為傲的廢公娼、掃黃和青少年宵禁政策,有將行政裁量權過度擴張而有損害人民財產及工作權之嫌。
86.12.08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民進黨中央黨部下跪陳情,要求民進黨能重視公娼的生存權、工作權,支持緩衝二年。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轉至市議會,要求議會儘速將覆議案排入議程。並決議夜宿議會以表達「不能等」的決心。寒流來襲,公娼夜宿議會第一天。
86.12.09公娼、女線、粉領夜宿議會第二天。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女工團結生產線、關廠女工、粉領聯盟、工作傷害者、女性外勞、愛滋防治等弱勢團體於市政府前共同發表「1997勞動婦女人權報告」,指出市府倉促廢娼且不事先邀公娼討論有違人權。
86.12.10公娼、女線、粉領夜宿議會第三天。
86.12.11陳水扁於大同區慈聖宮主持「市長與民有約」,公娼自救會三名代表前往陳情,遭警察攔阻,不得其門而入。
86.12.13公娼小莉再度割腕自殺未遂。
86.12.15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至民進黨於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的縣市長會議,遞交陳情書,抗議陳水扁的廢娼政策,要求民進黨新科縣市長「莫學台北遺棄弱勢」,並訴求「勸勸阿扁、救救公娼」、「台北經驗,害死公娼」。針對市府提出的最新救濟專案(小本創業貸款及就業獎助二擇一方案),公娼、女線、粉領至社會局、勞工局記者會抗議,並發表「要緩衝兩年,不要負債(貸款)方案」聲明。
86.12.16因緩衝要求未明朗,公娼小莉在壓力下再度割腕。公娼、女線、粉領至市議會陳情,要求議會儘速將覆議案排入議程,並對三黨議員喊話,否決覆議案。
86.12.17上午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社會局抗議不實之財產公佈,社會局官員否認。公娼頭綁「拼」布條,靜坐議會要求三黨議員否決覆議案,支持緩衝二年。聽到阿扁說公娼非經濟弱勢,財產上千萬時,多名公娼情緒激動,於旁聽席上舉牌「阿扁說謊」。覆議案否決後,公娼與女線、粉領喜極而泣,並至議會會場向議員致謝。隨後,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政府前召開記者會要求「阿扁市長,依法而行」。
86.12.24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向監察院陳情,遞交陳情書給監委江鵬堅,列舉陳水扁「三大罪狀、三大過錯」,要求彈劾阿扁。並決定展開一系列「娼影計劃」,與阿扁市長如影隨形。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至市議會聲援雞南山拆遷戶,公娼與拆遷戶弱勢連線,抗議市府。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至台北市府市民廣場的耶誕晚會高舉抗議海報,要求陳水扁「面對公娼,公開辯論」。
86.12.29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進行「娼影計畫」,前往市府由陳水扁主持之年終記者會,以懸吊白布條、撒戰帖、鳴空氣喇叭等方式,要求阿扁針對廢娼政策出面與公娼「公開辯論」。
86.12.30市府杯弓蛇影,表示公娼出現在市長出席之性侵害防治中心開幕會場,自救會發表聲明:今日未行動,阿扁莫心虛。
86.12.31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女人陣線祈願迎新年。於市民廣場前的跨年晚會上,在阿扁市長帶領群眾倒數計時進入1998年時,於市民群眾中昇起十餘個「阿扁公娼,公開辯論」的巨大天燈。
87.01.11為抗議市長陳水扁在與曾演出賦予娼妓正面形象並同時為西藏民權運動者的李察基爾見面時自比為「台灣舞女」,公娼、女線、粉領、女陣於李察下榻的凱悅飯店前聚集遞交公開信,希望李察能勸阿扁勿執意蠻幹欺壓弱勢。
87.01.12對於台北市政府要將法案送到行政院備查,而拒不公告,公娼、女線、粉領、女陣赴行政院陳情並演出行動劇,要行政院追究市府行政疏失,勿替阿扁擦屁股收爛攤子。
87.01.17藝文界為爭取華山藝文特區舉辦「華山論Band」活動,公娼自救會與工委會工人黑手那卡西樂團組成「工娼Band」,以走唱方式演唱公娼四個多月來所改編的抗爭歌曲,表達「不笑貧也不笑娼,不要暴政要自主」的心聲,爭取藝文界之支持。
87.01.19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女陣至市政府遞送國家損害賠償請求書,公娼象徵性的索賠一元,抗議陳水扁以將覆議案送行政院備查的程序拖延公告,侵犯公娼權益。
87.01.23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女陣至台北火車站賣春聯,表達工作權被剝奪,年關難過的無奈心聲。工傷協會理事長站在弱勢連線的立場,與公娼一同現場揮毫,當場並兜售由反廢娼學生後援會所寫各式有「春」字的春聯。
87.01.26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女陣三十餘人至市府化整為零,與阿扁同步,向市府各局處送「春」辭歲,並至社會局、勞工局洽公。於一樓、十一樓舉出訴求海報「阿扁快公告,公娼好過年,緩衝兩年」時與警方發生衝突。
87.02.12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及美國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記者來台訪問公娼自救會及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
87.02.1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女陣參加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辦之「從文學、歷史、社會談娼妓」座談會,公娼在誠品書店會場表示「公娼工作有尊嚴、倉促被廢沒尊嚴」的看法。座談會內容於三月六、七日刊登於中時「人間」副刊。
87.02.2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女陣30餘人依國賠法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同時聲請「依法執業」之假處分。公娼擊鼓鳴冤並高喊「阿扁違憲、司法救妓」。
87.02.26英國廣播公司國際廣播電台(BBC)記者來台訪問公娼自救會及女線代表,針對從娼歷史及陳市長對廢公娼的說法,公娼提出看法。節目並於台灣時間三月七日上午在BBC國際頻道播出。
87.02.28由澄社及台灣日報主辦,女工團結生產線企劃「性工作應否合法化?-一個新的理論與公共政策」研討會,30餘位公娼至台大法學院參與,對於「公娼制度」及「是否支持公娼緩衝兩年」現場引起激烈爭辯。研討會內容並於三月九日、十日刊登在台灣日報副刊。
87.03.07公娼自救會及女線、粉領參加由彭婉如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台北市女權會等婦團主辦「堅決反對性產業宣言」記者會。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提出「樂見三項共識、歧異則可攜手消彌」的聲明。女線、粉領、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共同主辦「1998年國際婦女節反污名大遊行」活動,聯合百餘個婦運、社運、勞工、同志運動、原住民團體及學者、文化工作者發表「反污名宣言」,此遊行行經華西街等地,公娼、女工、原住民、同性戀者要求「洗刷污名、重現光明」,並高喊「鬥陣反污名、尊嚴亮晶晶」。
87.03.11英國BBC再次來台拍攝公娼生活鏡頭,製作電視新聞。
87.04.02中央通訊社報導:台北廢娼,躍上紐約時報國際版。
87.04.1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台北市政府,聲請國賠「一元」,公娼高喊「公娼告扁討公道,端看司法有青天」,並要求回復廢娼前公娼執業原狀。法官「速審速結」,並在四月廿一日宣判國賠敗訴,公娼將繼續將此案送大法官會議釋憲。
87.04.18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監察院拜訪負責調查「台北市廢公娼案」的江鵬堅委員,指出阿扁遲遲不公告「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違反了「直轄市自治法」,另外,「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是否違背憲法及法律,應交由司法院解釋,陳水扁代表的行政機關無「違憲審查權」。
87.04.22監察委員江鵬堅、許新枝對「廢公娼事件」的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府未能審慎規劃、貿然執行廢娼,決策過程草率,顯有瑕疵,應徹底檢討改進。
87.05.1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府邀請市長陳水扁、社會局長陳菊、法規會主委周弘憲參加516律師公會主辦「台北市廢除公娼事件中的憲法問題」研討會,法規會主委周弘憲出面與公娼對談,表示公娼案與憲法問題無關。
87.05.16台北市律師公會「憲法及行政法委員會」主辦「台北市廢除公娼事件中的憲法問題」研討會,與會律師及法學專家,以法理論證指出市長陳水扁違法。政大法律系教授蘇永欽論文指出:依法行政,市長陳水扁應先公告。
87.05.19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總統府前表演行動劇,諷刺陳水扁想選總統卻不遵守議會通過的法令,並把問題丟給行政院,沒有資格當總統,並由總統府人員接受陳情。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地方法院送釋憲案。
87.05.2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手持菊花,並將菊花中間染成黑色,拿著當年520的遊行照片至市府抗議,諷刺過去人權律師陳水扁及人權鬥士陳菊現在踐踏人權、打壓弱勢。自救會遞送520照片給陳水扁,希望莫讓昔日的「白色恐怖」借屍還魂為「綠色恐怖」。
87.05.21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於市議會召開「性工作權利與性產業政策國際論壇」記者會,說明此項民間會議與市長即將於5.27-5.29召開的「世界首都論壇」相比,市府會議是「拿台北市民的錢做一國元首該做的事」,會議浮誇作秀,除了對陳市長選總統有利之外,對台北市民沒有好處;民間會議則是站在弱勢者立場,以市民社會的角度探討性產業政策與人民權益的關係,是紮實的國際交流。此次會議共邀請來自十三個國家與地區的國際人士,共22名國際貴賓,包括副市長、反人口販賣工作者、律師、社會工作者、愛滋病防治工作者、性工作者及組織者,從都市計劃、婦女權利、公共衛生等制度談娼妓公共政策。並反駁陳水扁「廢娼是國際潮流」的說法。
87.05.22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長陳水扁參加的「市民廣場音樂台落成慶祝音樂會」,公娼40餘人坐在台階上,未拿布條及標牌,但被警察以違反集會遊行為由強制驅離現場。
87.05.2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主辦「性工作權利及性產業政策國際論壇」第一天會議,「公娼自救會」代表麗君與女工團結生產線代表王芳萍報告「台北廢公娼事件」。荷蘭、印度等國報告「廢娼非國際潮流」,指出性工作除罪化與合法化才是世界潮流,「廢娼」是保守且侵害人權的作法。第一天會議晚上,公娼及聲援團體、國外來賓至大同區歸綏街公園舉辦「公娼日日春鬥陣晚會」,公娼及國外妓權人士分別表演行動劇、火辣康康舞,活動十分精彩。
87.05.25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主辦「性工作權利及性產業政策國際論壇」第二天會議,台北市議會議長陳健治到場致詞,自救會致贈「妓權即人權」T恤給議長,南雪梨副市長報告「新南威爾斯娼館規劃政策」,認為規劃都市政策時,務實的態度比情緒性的道德反應更重要;日、美、泰、香港、台灣等報告「性產業地下化的惡果」。上午公娼代表與瑞典、印度代表至市府送「拜帖」,計劃明日至市府拜訪阿扁,想藉對話了解市府立場,但遭市長拒絕。
87.05.26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主辦「性工作權利及性產業政策國際論壇」第三天會議,各國人士簽署「妓權即人權」連署書,並向市長指陳「性工作除罪化」觀念,表示倉促廢娼違反人權。上午公娼及外賓至市府邀請阿扁參加公娼論壇,高喊「阿扁花錢做大拜拜,不願做免費外交」及遞交給阿扁國際外賓支持「緩衝兩年」連署書,在市府前與警察衝撞,國際友人高喊「Sex Workers' Rights, Is Human Rights」,公娼高喊「妓權妓權,就是人權」,澳洲Wendy-Joy給警察飛吻,繼而轉往外交部,但外交部以非其管轄業務拒絕接見,再至總統府,總統府接受公娼與外賓代表陳情,總統府方面正面回應,肯定論壇教育民眾意義,不以道德論事,應由法治看事情。
87.05.28市長陳水扁於市政府主辦「世界首都論壇」,公娼及妓權運動外賓至市府為公娼抗爭特別設立的陳情專區抗議,李總統至首都論壇致詞時遇見公娼抗議,詢問陳市長,市長回應:「那些抗議者不是真公娼,是一些社運團體。」李總統回應:「我可以了解」。
87.05.29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將一封批判台北經驗,及陳水扁是「新保守主義的未來總統」的信函,在世界首都論壇外賓坐捷運時成功送達,使他們了解阿扁反動、保守的廢娼政策。市府主辦的「世界首都論壇」在市民廣場舉辦閉幕音樂晚會,警方佈署數百名警察,三輛鎮暴車阻擋公娼至現場,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市議會掛「市長作秀、市民花錢」布條,並投射雷射「阿扁違憲」、「大腳Y踩扁」、「弒民主義」、「阿扁認錯」等圖案字幕至市府大樓,並高喊「Mayor Chen,,Liar Liar」,並放蜂炮。
87.06.29公娼要求緩衝兩年遲遲不得市府回應,再將矛頭指向行政院,直指院長蕭萬長「助扁打娼」,演出行動劇抗議「行動內閣牛步化」;公娼自救會表示,如果蕭內閣繼續拖延,第二波行動將是「電蕭行動」。
87.07.27市府廢娼後,公娼一面抗爭,一面向北市訴願委員會訴願,三月間遭駁回,公娼又向內政部提起再訴願,本月再遭駁回。公娼自救會表示,未來不排除向行政法庭提起訴訟,和市府對簿公堂。
87.08.07十多位公娼前往劍潭活動中心抗議訴願會駁回其行政救濟案,要求該會主委張富美拿出正義,但卻被警方阻擋在外。張富美表示,訴願會是合議制,不是她一人就可決定結果,公娼找她似乎是找錯人。
87.08.09女權團體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應將目前的「罰娼不罰嫖」政策改為「重罰嫖,輕罰娼」,公娼自救會表示「罰嫖不能解決問題,要幫助性工作者就要推動娼妓除罪化」。
87.09.02針對日前市府宣佈延長對公娼福利照顧期限,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再度前往市府抗議,公娼表示陳水扁拿納稅人的錢踐踏公娼,還利用公娼選前作秀,才是真正的人口販子,用錢綁公娼。
87.09.04針對民進黨女市議員們至馬英九競選總部抗議「前台北市長張豐緒將公娼比為公廁」,公娼也至現場抗議,並呼籲這群民進黨女市議員「尊重女性、保護公娼,不要選前作秀,請拿出具體行動!」廢娼抗爭歷經一年,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於華西街舉行紀念晚會,並於會中提出「五問阿扁」質疑廢娼政策的不當。同時表示:儘管日前陳水扁宣布將公娼轉業貸款加碼為120萬,並將接受輔導轉業公娼的緊急生活補助由一年延長為二年,但全市128位公娼中,至今只有40位前往領取補助,其餘姐妹仍堅守反廢娼陣線,拒絕接受補助,聲明「公娼要的是不靠他人的經濟支持與安全的工作環境」。
87.09.1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前往「行政法院」具狀提起行政訴訟,聲明「公娼法律戰,告扁告到底」,控告陳水扁「不依法公告北市公娼管理辦法」違法,並抗議馬永成在國家賠償、訴願尚未裁定前公開說謊指市府沒有違法。
87.09.16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在陳水扁進行施政報告時在旁聽席抗議阿扁遲遲不公告「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
87.09.20公娼、女線、粉領代表前往婦援會主辦「台籍慰安婦故事」記錄片首映會,聲援慰安婦,表示兩者處境相似,均被「國家暴力」所壓迫,對阿媽現身勇氣表達敬意。並表示陳水扁將公娼比喻成慰安婦是錯誤比喻。
87.09.22民進黨北市議員段宜康、李建昌、江蓋世表示,北市廢娼後,部份妓院經營者不甘高達三千萬元的娼館牌照轉讓金血本無歸,遂以暴力脅迫方式,逼迫一些「前公娼」繼續跟著老鴇在北縣市賣淫。社會局除證實這種說法外,並表示申請輔導轉業的公娼表示,有部份公娼館業者分股份給參與抗爭表現良好的小姐,以示鼓勵。
87.09.2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民進黨主辦的「無代表國家及民族組織」(UNPO)國際人權會議陳情,請UNPO 國際組織及民進黨公開譴責過去的人權律師陳水扁現在是「新人權罪犯」、過去的人權鬥士陳菊現在是「人權叛徒」,並在現場發送中英文文宣。
87.09.25由公娼、女線、粉領組成的倡劇團至「台北電影節」開幕現場西門町試點,發放「違法情色都要掃,但不是所有情色都違法!」文宣,並以街頭演講、唱歌方式直接與市民溝通對話。
87.10.04女線代表出席勵馨「記得月亮活下來」新書發表會,支持勵馨反雛妓。
87.10.07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府抗議,以行動劇反諷馬永成喝花酒事件,質疑市府官員「合法緩廢,阿扁不給;非法酒店,小馬猛去」,抗議馬永成事件所反映的阿扁掃黃的雙重標準,公娼並高喊「明廢老公娼,暗召小幼齒」、「日日喊掃黃,夜夜喝花酒」等口號,質疑廢娼政策背後隱藏更多的問題。公娼代表麗君說:「市府掃黃,越掃越黃,市府應從內部清乾淨做起!」隨後,公娼又轉往女權會抗議,認為女權會對公娼事件選擇沈默,和之前為廢娼政策背書的立場不一。
87.10.15公娼代表至「林義雄請老朋友逗陣來喝茶」活動現場,詢問林對阿扁廢娼是非的看法。
87.10.25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場外,要求「將公娼納入辯論議題」,並高喊:「救救雨夜花,公娼問題大,市長來辯論!」。
87.10.28-3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台大社會系館舉行【第三屆婦女經驗論壇系列活動】之一:【公娼啟示錄】座談會及工作坊。
87.10.28公娼、女線代表出席驫軍團在十四、十五號公園辦的追悼會,並發表談話。
87.10.29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持「市民有權了解真相」的海報,前往市府抗議「阿扁花納稅人的錢掩蓋他犯錯的真相」,要求新聞處比照之前發行「城市備忘錄」模式,發行由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製作的「台北市民的家庭作業-阿扁廢娼,錯了嗎?」
87.10.30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懇請市議員,捐款贊助助印公娼新書。
87.11.01公娼、女線、粉領代表至文山區景行公園,參與由社區協會發起的園遊會,散發文宣及賣書。
87.11.07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清大月涵堂舉行【第三屆婦女經驗論壇系列活動】之二:舉辦【專業實踐的僵局:建制化與工具化的難題】研討會。
87.11.08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參與由民間社團舉辦的「邁向社區與市府的合夥」,表示弱勢族群也需要被照顧,希望市民能明辨真相、公平公斷。
87.11.15公娼、女線、粉領代表至師大參與「1998反毒真情發燒園遊會」,散發文宣及賣書。
87.11.17公娼至東吳大學主辦的「人權教育與成果展覽國際研討會」,發表聲明指出:過去在民主運動中被譽為「人權律師」、「人權鬥士」的陳水扁、陳菊,在公娼事件中以道德鎮壓與福利壓迫踐踏社會邊緣婦女的人權,成為台灣的「新人權罪犯」。
87.11.22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參與市長候選人陳水扁舉辦的「為媽媽和孩子而走-替阿扁加油」大遊行,宣佈成立「公娼媽媽苦行便當隊」,並把此遊行當成苦行隊的首站。但在警方重重包圍與阿扁支持者的怒罵下,遭到攔阻。
87.11.26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馬英九在信義區舉行溫馨婦女之夜,公娼自救會的總幹事王芳萍也到現場發言,以公娼事件希望弱勢團體睜開眼睛,不要讓陳水扁再騙了。
87.11.28女權會舉辦「尋找為女人發聲的市議員」記者會,在新聞稿中多次引用廢公娼事件批評議員,公娼自救會的總幹事王芳萍出席記者會,質疑女權會以選擇性的角度看公娼事件,號稱女權會,卻不願為弱勢公娼在倉促剝奪生計時出來為女人發聲,反而在大選前為「扁前卒」為陳水扁發聲,喪失婦運團體之自主性。
87.12.01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世界愛滋日上午至台北市性病防治所,表示阿扁廢公娼,性病更難防。過去公娼在定期健檢並可要求客人帶保險套的情況下,愛滋病感染率是0%,但是私娼近五年的感染率是0.36%,如以公娼每日接客10人次計算,廢娼後這些嫖客去嫖私娼的結果是每日增加4.6人次感染愛滋的機會。因此,公娼第一跪,求求市長救救台北市民。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中午至台大法學院向陳水扁的恩師兼陳的競選總部總幹事李鴻禧第二次下跪,表示陳水扁對議會通過的公娼管理辦法一拖再拖,希望李能以他的法律權威勸勸阿扁救救公娼,但李推稱手邊資料不足、選舉期間非常繁忙,沒有辦法做出定論,一切選後再說。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下午至公共電視最後一次台北市長辯論會場外,高喊:「陳水扁大騙子」、「堅持鴨霸陳水扁」、「緩衝不違法、鐵證如山」,抗議阿扁在上一次辯論中公開說謊,竟然說北市公娼管理辦法還在行政院內審理,其實法務部早已在今年七月行文市府,表示「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不違法。
87.12.02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市長候選人陳水扁拜票的南松山市場,向阿扁當場下跪(第三次)求他救救公娼,但阿扁當場即拂袖而去,並未表示任何意見。公娼下午至阿扁家第四跪,在悲苦的歌聲中獻上康乃馨給阿扁的媽媽,求求阿扁的媽媽救救公娼媽媽,希望站在同樣窮苦人家出身、同樣望子成龍的母親立場,阿扁的媽媽能勸勸阿扁、救救公娼。
87.12.03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萬大路東興市場,在阿扁拜票前散發傳單,拜託市民在隨後阿扁拜票時能替公娼要求「給公娼緩衝兩年」,遭到支持者吐口水及掀公娼帽等粗暴行為。公娼在警察保護下與陳水扁的拜會隊伍隔開,陳水扁並避開公娼,繞道而行。公娼自救會代表五人至中研院拜會李遠哲,對於近日來李的談話「不要抓住一個小小的事情,就要把他打得扁扁的」一再被陳水扁的競選總部利用表達不滿。李遠哲後來透過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劉錫山表示,李已交代他去電陳陣營抗議此事,同時,李遠哲非常關心弱勢,從來不認為廢娼是小事。公娼自救會及學生後援會下午至扁帽工廠向扁帽學生喊話,針對他們日前在電視節目上認為反對阿扁廢娼的人是「被蒙蔽了,看不見事情的真相」,呼籲他們不要被阿扁的大人幕僚所蒙蔽,要「摘下扁帽,獨立思考」。
87.12.0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總統府跪求李登輝,請李總統主持公道,制止台北市長陳水扁一再引用中研院長李遠哲的說法作為競選廣告,公娼認為,陳水扁每利用李遠哲一次,公娼就受傷一次。之後又轉往台北車站前,播放前日向李遠哲陳情的錄影帶,證明陳水扁未經李院長同意就引用李的話為自己背書。
87.12.05公娼在選舉日當天至三黨市長競選總部致贈象徵「高中」的粽子,預祝各候選人能高票當選,同時提醒他們在選後勿把公娼遺忘,仍要解決公娼的問題,「不論誰當選,公娼都要活」。
88.01.05公娼自救會四位成員在秘書周佳君的陪同下,拜訪新市府社會局長謝秀芬,提出一份說帖,希望公娼代表能參與緩衝兩年與生涯輔導協助專案的規劃。(女學會、婦援會、勵馨、終止童妓協會、花蓮善牧等婦團向市長遞說帖,表明緩衝兩年並非解決公娼問題的唯一方式,並建議市府應給予公娼補償金。)
88.01.06(民進黨議會黨團展開「延緩緩衝」提案連署)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晚晴、婦女新知基金會、性別人權協會等婦團至市府向市長陳情,表示廢娼後再予關懷,等於把公娼的腿打斷再伸出援手。隨後並轉往議會遊說議員,並發表聲明抗議議會以公娼案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88.01.08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針對民進黨議員提案緩緩廢展開化解工作。自救會提出,將公娼是否緩廢兩年進行公投表決,以落實市民主義,呈現多元社區居民的聲音。市長馬英九表示,緩衝兩年早應立即公告,因此恐怕沒有空間開放公投。民進黨團召集人藍美津認為,公娼議題的重要性不足以進行公投。
88.01.09針對媒體報導,緩廢娼將引起萬華居民不滿,包括公娼自救會等五個社運團體發表一份說帖,表示公娼不是造成萬華古蹟、常民文化受侵蝕及生活水平下降的禍首。
88.01.11針對民進黨「蓋健康」提緩緩廢娼案,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前往議會門口抗議,高喊「延緩公告、民主退步」,並演出「民進黨請懸崖勒馬、別做民主罪人」行動劇,公娼代表在胸前貼上民進黨旗,一邊以倒退走的動作象徵民進黨提案廢娼將成為退步黨,一邊高唱「民主的腳步漸漸退步,公娼真悲哀」。
88.01.12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於市議會臨時會最後倒數兩天前,在議會舉辦「公娼緩廢與全面禁娼」論壇,與「反娼派」議員、學者、婦團對談。
88.01.13市議會以二十二票對十票表決通過緩緩廢娼案。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前往抗議,數度衝撞議場大門。
88.01.14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抗議,拉起「拖死公娼、議員負責」、「拖不死你就廢了你」、「延緩公告、生活無著」等標語,並表演行動劇諷刺民進黨議員以「延緩公告」的政治鬥爭手法,企圖拖死公娼。
87.01.15針對自由時報上一封據稱由嫖客代雛妓寫的讀者投書,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台北市警局陳情時強調,支持警方嚴格取締不法,願意成為警方救援雛妓的第一線協助者。
88.01.16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到市政府遞交陳情書,希望市長能比照中山橋存廢處理模式,召開公聽會,並演出行動劇,高舉「公娼不如狗」,「公娼不如橋」的標語。
88.01.22在市府舉行緩廢公娼公聽會,主張廢娼的婦運團體發言後立即離席。
88.01.25市府公告緩衝兩年。公娼自救會於下午在文萌樓宣佈自救會解散,並舉辦社會大學畢業典禮,頒發學分證書給參與抗爭的公娼。
88.01.26(議會民進黨團提費率案。)公娼於晚上十時在文萌樓舉辦感恩晚會,並宣佈成立大同區公娼自治會,此後業者將所得的三分之一捐做菩提基金。
88.01.27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至市府,要求市府早日提費率案,但法規會主委邱聰智表示,公娼案雖然急迫,但還是應依照程序一步一步來。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隨後轉往市議會旁聽議員就公娼議題質詢市府官員,因氣不過民進黨議員雞蛋裡挑骨頭,公娼憤而表示與其被民進黨凌遲至死,不如先行集體自殺,放棄緩衝。
88.01.28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寫下血書,表示前日舉動既是氣話,也是進退不得時的實話,但因蓋健康竟然將此舉動詮釋成「公娼玩不下去了」,公娼將行「娼影行動」陪蓋健康三人玩到底。
88.01.29(議會休會。)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至段宜康服務處抗議,表示段宜康以公娼案玩政治鬥爭,拖死公娼。
88.02.01秀琴、阿草兩位公娼凌晨服用安眠藥自殺獲救。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上午於文萌樓召開緊急記者會表示,市府應於今日市政會議通過費率案,並指民進黨議員的焦土政策讓公娼陷入反覆不確定的煎熬,比徹底的廢娼更讓她們難以忍受,而這正是公娼自殺的主要原因。自治會並於中午再赴段宜康服務處,手持「段宜康劊子手」、「段宜康絕我生路」等標語,要求段宜康在五天之內連署提案召開議會臨時會速審費率案。
88.02.02市府雖已於前日通過新的費率,然而議會已經休會,致使公娼仍無法復業,因此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至市府要求紓困方案。公娼捧著底部破了大洞的鍋子,並將米粒倒入鍋中,表示市府的虹彩專案「只能看不能吃」,公娼仍然飢餓。秀琴並假借如廁,進入市政府想要親自面見市長,但未成功。
88.02.06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至火車站前舉行「緩衝期有名無實、賣春聯艱苦過年」賣春聯活動,表示緩衝有名無實,執業仍遙遙無期,公娼歹過年,只好上街賣春聯。
88.02.11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於永樂市場舉辦募款餐會。
88.03.15(議會開議。)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再度前往市議會,要求議會將費率案逕付二讀,讓公娼們順利執業。
88.03.17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前往議會,要求議會別再拖延費率案。
88.03.23議會由龐建國提議將費率案逕付二讀,民進黨此時再度提廢娼,但在國新二黨聯手下,以16票對23票廢娼案未通過,議會隨即表決費率案,民進黨以退席的方式拒絕參與表決,費率案順利過關,公娼在安檢通過後即可復業。
88.03.26(法鼓山聖嚴法師在一場與馬英九的討論中,要馬市長好好照顧公娼,做公娼的爸爸,使她們成為火中蓮。)
88.03.27安檢通過,大同區四家以及萬華區四家公娼館可復業。
88.03.28大同區公娼自治會、女線、粉領在文萌樓舉辦「緩衝成真、謝謝大家」復業記者會,並成立「菩提基金」自助助人。



台灣廢除公娼時
當初因為沒有妥善處置這些問題
事後造成這些婦女團體就業處處碰壁 生存受到很大的傷害
不論經過幾次政黨輪替都沒一個有效完善處理解決這些問題
造成這些婦女為了求生存選擇被迫在街頭當起私娼站壁
否則萬華康定路 桂林路 華西街一帶多到不能再多的高齡流鶯你該怎麼解釋??

日本慰安婦問題是隨便一找
都能找到好幾比受害者不被當人看待
生命甚至隨意受到踐踏的紀錄多不勝數
受害者偏布亞洲地區各國

國民黨逼良為娼
不把婦女的命當一回事強迫接客的紀錄在哪??
這時後你又要如何解釋廢除公娼後
連帶引發公娼婦女團體抗爭問題??

最後拉
你要玩文字遊戲就玩高端點
把相關文獻證據拿出來整理好再玩
少玩這麼低端讓人發笑的文字拼圖
智障

還有拉
要嗎公開指名回我文
少像個孬種一樣搞這招躲避我回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0 09:02 PM

本帖最後由 linye094 於 2016-8-20 09:03 PM 編輯


日本人會徵招自己國家的婦女去當慰安婦嗎?
分明就是把台灣婦女當半支那女人在利用,
此外,有哪位女性會自 ...
呵呵呵呵
那831算什麼呢????
國民黨蔣介石的「寓禁於徵」的政策又算什麼呢?????
對台灣的橫徵暴練、壓榨掠奪有比日本人輕????
"走了狗來了豬"的典故要不要列入????

不認同中華民國的一堆
你有本事去禁止他們使用
而你用什麼英文
還是說你是英國人你認同英國????
別再給自己鬧笑話丟人現眼
中華民國的一切都來自於台灣
而且超大把的虧欠台灣
認份一點
真要把事情全攤開
難看地絕對不是台灣人...<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scchiao2000 發表於 2016-8-21 05:38 PM

本帖最後由 scchiao2000 於 2016-8-21 06:15 PM 編輯

zodiac1848 發表於 2016-6-19 02:2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次世界大戰不是“我的祖先”打敗“你的祖先”的戰爭

它是聯合國、國際社會或者全人類,打敗妄圖稱霸世 ...
此等理論基本上亦有偏頗之嫌……

從某方面來說,當時法西斯主義推行的,可說是一種對當代世界秩序進行挑戰的革命事業(反對共產的極端,抵制民主之傲慢)。

若論妄圖稱霸世界、奴役全球人民,那些所謂民主國家(如聯合王國/俗稱英國、法國、甚至美國等等)所為,不會比法西斯、共產國家遜色,理由藉口不同罷了。

之所以爆發戰爭,基本上都是為了發展生存空間,易言之為爭權奪利而戰。只是西元1930~1940年代的那場“世界大戰(簡稱二戰)“,幾個被點名的法西斯國家與其附庸政權被戰勝國支配,然後為了爭權奪利,昔日反法西斯盟友分成民主、共產二大陣營爆發“冷戰“(約西元1950~1980年代;西元1910~1930年代算首波衝突,直到法西斯崛起抗爭)……

再談下去就離題了,直接下結論吧。

「只要是人所為之事,基本上八九不離十,僅理由藉口不同罷了。」

至於臺灣地區“紀念抗戰勝利暨台灣光復七十週年的正當性“,可有可無,反正只是人類彼此爭權奪利的文字遊戲罷了……...<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gp02mk2 發表於 2016-8-22 11:17 AM

人身自由被暴力強迫當娼妓
跟環境因素被迫自發性當娼妓求生是不同的意思
某個白癡把831跟日本慰安婦化為等號前
先把831強迫婦女的相關報導拿出來再說

壓榨掠奪對比日本人??
日本對台統治從1896到1945之間
整整39年把台灣的資源用在哪裡?
國民黨從1946年到1985年之間
整整39年把台灣的資源用在哪裡?
光這點就高下立判

"走了狗來了豬"的典故
用在日本之前你的老祖先更在適合不過
因為台灣的本土資源就是你的老祖先從原住民奪來


簡單講
除了真正本地原住民外
某個白癡只是豬狗不如的後代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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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4 08:52 PM

本帖最後由 linye094 於 2016-8-24 09:43 PM 編輯

gp02mk2 發表於 2016-8-22 11:17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身自由被暴力強迫當娼妓
跟環境因素被迫自發性當娼妓求生是不同的意思
某個白癡把831跟日本慰安婦化為等 ...
要說誰白癡之前先做做智力測驗吧
就問那某人
831是應該存在的嗎????
要說案例是吧
可多者哩
---------------------------------------------------------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被告林蜂蜜,吳明章因不甘損失及欲圖使她們繼續賣淫,以藉得重利而資維生,乃勾搭台北市議員宋霖康前往該所說情,但因該所規定,保釋在所學生,限於直系尊親屬,並在一定條件之下才可以,因此宋霖康等又勾串許×森之父許金生、劉×霞之父劉清在,以他們名義前往保釋。同年五月二日上午,宋霖康偕同許金生、劉清在,前往婦女職業輔導所要求保釋,該所主任吳清香曾一再勸阻,並告訴宋霖康如將許、劉二女保釋,可能再被迫入火坑,但宋霖康等竟一再糾纏,吳清香見他們甚為堅決,又怕開罪議員找上麻煩,遂准予保釋。」

    「當日下午三時許,許、劉二女隨他們父親離開輔導所大門後,許金生即偕其女許×森沿廣州街左行至二十公尺處,即為林蜂蜜等所預伏的保鏢四人,強行押上停候路旁之紅色計程車,直駛中壢清香亭妓女戶,許×森在該妓女戶樓上被非法禁閉四日後,於四月六日下午,被林蜂蜜及老鴇林邦文誘至桃園原茶室強迫繼續賣淫。」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十九歲花蓮籍女子曾×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北市警局刑警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十六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花蓮縣十四歲少女名王×妹,因她的母親受一個由台北去花蓮的男子誘騙,於今年一月二十三日把她送到景美鎮的『特約茶室』做工,當時她母親得到現款八千元,介紹人得到四千元,但到茶室做工一事完全是騙人的,自一月二十五日起,該茶室老闆即迫她接客賣淫,她因不肯就範,曾多次被打。」


一九六六年三月三十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

    「台南市警察第二分局,二十九日凌晨遠征高雄縣橋頭燕巢兩地,偵破一件規模龐大的販賣人口案,十六名大多未成年的妓女,正被帶返警局依法保護。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及另一男子吳清漢涉嫌被捕,尚有多人在逃,警方正擴大偵查中。警二分局係根據『燕巢特約茶室』十八歲妓女古×妹及十七歲妓女陳×帶二人,徒步由燕巢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請求保護。當時她們指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與『燕巢特約茶室』老闆涉嫌販賣人口,並予不人道的虐待,而於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許採取上項行動。」

    「古×妹、陳×帶兩人自稱被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買去,放在『燕巢特約茶室』賣淫賺錢,且被關在裡面不准外出,每人每日規定要接客三十次以上,否則即被鞭笞毒打。有時生病或遇經期,亦強迫接客不准休息,所賺的錢全部被老闆拿去。她倆受不了皮肉之苦與精神虐待,乘監視人睡眠不注意之時,私自打開鐵門,冒著生命危險,由燕巢經過岡山,步行了五個多小時,走到台南市,然後始向警方求援,請求拯救尚在受苦中的姊妹脫離苦海。」

    「警二分局長王協五據報後,指派刑事組周局員率領刑警人員,於深夜趕至橋頭,先將方深洲逮捕,並在滿春園妓女戶查獲未成年妓女三名,接著轉往『燕巢特約茶室』,再將吳清漢逮捕,並在密室裡面查獲妓女十一名,連同報案之古、陳二人,共計十六人,全部帶返分局偵辦。被查獲的十六名妓女中,半數以上為山地姑娘,年齡從十三歲到十九歲,大多是未成年。古等十三人異口同聲的說,她們在賣淫期間,如達不到鴇母指定接客次數,即遭受毒打,同時還要遭受下列不人道的虐待與摧殘:

     (一)她們經期來時只准休息一天,第二天起即被迫用棉花塞進子宮裡繼續接客。
     (二)她們所賺皮肉錢,除少數給予一次一元零用外,大部份是分文不給。
     (三)年齡未滿十四歲,發育不全者每星期打荷爾蒙針劑六針。
     (四)茶室裡有兩道鐵門,派有專人把守,她們沒有自由活動的權利。
     (五)處女接客時,派有保鑣在房門外監視,不准哭叫,不准反抗。」

一九八七年五月,在金門縣金城鎮經營庵前特約茶室的游自樂(四十八歲,住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裡),經由軍中老鴇吳惜(三十三歲)的介紹,得悉吳惜之姊吳金英有意販賣與江正雄所生的江姓少女(十六歲),就返台與吳金英接洽,並向陸軍外島服務處申請台灣金馬地區往返許可證,當年七月四日將江女送往金門「省親」,老鴇吳惜在金門尚義機場接機。

    吳惜在機場一接到人,就把年僅十六歲的江女帶到庵前特約茶室,起初江女不願接客,游自樂卻威脅她必須「做滿三個月」才能返台,加上吳惜的遊說,江女不得已先後接客三千餘人次,賺得四十餘萬元,游自樂抽取二十餘萬元,直到十月九日才讓江女返台。而江女的生父江正雄得悉女兒被送去金門賣春,報請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移送基隆地檢署起訴,因管轄錯誤,移轉至士林分院審理,涉嫌質押女兒的吳金英已另案處理。

    但游自樂在法院辯稱江女前往金門,一切均按軍方規定處理,需軍方同意後才能出境。而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答覆基隆地方法院的覆函指出,依金防部規定「須年滿十八歲,始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法官認為,游自樂明知江女未滿十八歲,卻意圖營利而容留江女接客,不能以江女的出境是獲金門防衛司令部核准而減免其刑責,所以判他十月有期徒刑。

    初審宣判後,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對金門軍中樂園這種蹂躪少女的現象一再發生,而且還出現在戰地金門,特提出嚴重抗議;且認為法院判游自樂十月徒刑處罰太輕,籲請檢察官上訴。《聯合報》第六版的社會新聞,也有一段記者陳永富的特稿「雛妓赴金門,誰開的門?法院調閱申請單,卻被軍方打回票」,新聞這樣說的:

    「十六歲的江姓少女,被強迫在金門軍中樂園賣淫案,士林分院審理期間,為了瞭解到底是軍方那個單位違法核准游自樂帶她去金門,多次行文給位於台北市公館的陸軍外島服務處及金防部要求調閱游自樂的申請單,但都被打回票,到底那個單位應該負責,法院無法查明。由於金防部已指出,按規定年滿十八歲才可到軍中樂園接客,江女卻能搭軍機去金門,且接客長達三個月,什麼單位該負責,軍方也應查明嚴辦。」

    「游自樂是台北市人,卻能在戒嚴的戰地金門經營特種營業,是否有特殊關係或特別規定,外界不瞭解。但按理說,游自樂以『軍中樂園』負責人的身份替江女申請前往金門,並到特約茶室工作,受理申請的軍方人員,不可能不知道她被送往金門的目的。如果金防部早已定下十八歲以下的女子不可前往軍中樂園接客的規定,外島服務處是明知故犯?還是這個規定形同虛設?或者江女已不是第一個到金門的雛妓。」

    「除了外島服務處以外,據瞭解,法院也曾函請金防部寄送有關核准江女到金門的文件當辦案參考。根據金防部寄回的文件,江女的年籍資料與她本人符合,但獨缺游自樂替她填寫的出境申請單,問題是否出在受理的審核人員,值得追查。至於金防部規定年滿十八歲的女子,就可到軍中樂園接客,不問她過去是否就操賤業,也有可議之處。」

李敖
  「一個小妓女拉我衣服說:『排長啊!買張票。』我也不是故作清高,我說:『排長壞掉了。』我就指著我下面,我說:『壞掉了,不能搞。』她說:『我給你看樣東西。』她把裙子一撩,大腿上一條一條都被打得那個紫的痕跡,紫的傷。她說:『排長請買張票,不然他們會打我。』我一看這樣子,我說:『好,我買張票給你。』她說:『你要進來一下,你不搞我沒關係,可是你要進來坐一下,不然的話他們會說,怎麼排長沒搞就走了?你把排長給得罪了。』還要拉我進去坐一下,坐一下以後我才出來。

    人被打成這樣子因為每天接的客人不夠。要接多少客人呢?要比賽,我接三十個人,我接四十個人,我接五十個人。接五十個人放鞭炮慶祝了。請大家想想,一個女孩子一天接五十個人是什麼感覺!那種黑暗是你想像不到的。

    我當兵回來,有一次跟殷海光聊天,我講軍中樂園的這個女孩子情況給大家聽。我說:『殷老師,如果我是這個妓女,我身份證被沒收了,我人生自由被控制了,我要跑的話,他們把我腿打成一條一條紫紅色的傷痕,我沒有辦法,我非做妓女不可。可是如果台灣換一個政權,每天接客四十次,每一次接客多一塊錢,我有什麼選擇呢?我就會支持這個政權。它能夠改善我的生活,把我的悲慘世界改善一點點,這個政權我就擁護它,管它是國民黨,管它是共產黨,管它是日本人,對我沒有意思啊!國家對我沒有保護,我的生命是這麼樣的悲慘,根本沒有保護我,我有什麼選擇呢?』

    我說:『殷老師啊!你們談自由、民主、人權、博愛,對這些中國人而言,對這些下層的群眾而言沒有意思,完全沒有意思!』殷老師聽了潸然淚下,他哭了。我說:「你們幹的事情,你們不瞭解另一個時代的另一個族群,她們怎麼在活,她們也是中國人。所以,作為一個妓女眼光裡看起來,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人,管你是什麼黨,管你是哪省人,你們根本都是壓迫我們的人,你們是不能夠解決我們生活的人。」
----------------------------------------------------
來!!!!告訴我!!!!這些發生在國府"公營茶室"、悲哀悽慘的案例叫什麼!!!!!


日本是以殖民者的身分來壓榨台灣
而國民黨是用什麼身分?????
來講阿!!!!要比爛比兇殘是吧???
可以!!!!!
那就請你大聲的說:國民黨是殖民者!!!!是跟日本人一樣的殖民者強盜!!!土匪!!!!!
你敢不敢?!?!?!?!

而且
這些資源都來自於台灣
本就該用自於台灣
而國民黨挖了多少錢後才只用幾成的比例給台灣????
就先不要算1946到1950年的帳
「一元獻機委員會」不到3年就從台灣人身上挖了12架F-51飛機、120架42-R5A2型五燈中短波收音機給蔣介石
讓婦聯會黑走的「勞軍捐」粗估969億3千多萬元
幾乎不透明的且屬於「非常時期措施」的「防衛捐」每月不得少於新台幣二千八百萬元(銀元九百三十三萬元)
時間從1951年3月-1961年才停徵
《Reminiscences of Dr. Wu Kuo-Cheng》《吳國楨口述回憶》
「蔣介石告訴我們,從1月份起,他每月要4200萬新台幣發餉給他的軍隊,而不是以前向陳誠要的1500萬。他說得很好聽,「我將給你全權當台灣省主席,不干預你省政府的任何事務,但我們撤到台灣的軍隊60萬人,每月得有4200萬元的餉,是我唯一要你做的事,是唯一的命令。」」
就連1950年的美援,台灣人到2004年才還清
某些人最愛說嘴扯淡的十大建設,總額才新台幣2,094億元!!!!
判給我看阿!!!!!

更可笑的是
我們掠奪奪了原住民地土地資源????
來!!!!告訴我!!!!
當年原住民是有多少人????是能開闢經營了多大的土地而被搶走????是生產創造了多少的資源被掠奪????
又哪一族來的最早????而其他後來的原住民族群又算什麼???
你有本事回答哪一個????


補充內容 (2016-8-24 09:11 PM):
上述那些只是黑收入而已
蔣中正檔案的特交分類檔案(經濟類)經濟報告第00八卷的一份案由名:「總裁交議緊縮預算安定經濟支持戡亂案」裡頭即曾提及:「… 二、關於收入之整理者:
甲、中央關鹽兩稅收入每月平均不得少於新台幣五百七十萬元(銀元一百九十萬元)。
乙、推銷愛國公債收入,每月平均不得少於新台幣一千萬元(銀元三百三十三萬元)。
丙、美援物資及產業處理收入,每月不得少於新台幣二千四百萬元(銀元八百萬元)。
丁、台省防衛捐收入,每月不得少於新台幣二千八百萬元(銀元九百三十三萬元)。….」貨物稅,例如,與大眾生活關係深切的砂糖稅市價的60%、飲食品36%、毛織品30%、水泥24%、火柴20%、石油20%、汽油48%
這還是比較大條的
其他零零碎碎各種攤派、雜捐琳瑯滿目

補充內容 (2016-8-24 09:17 PM):
再來
八二三砲戰,金門的駐軍約92,000人,台灣充員兵就將近40,000人
而如果不是有根本博等日本人
最好守的下來
這些歷史哪個敢吭個聲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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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02mk2 發表於 2016-8-24 10:22 PM

本帖最後由 gp02mk2 於 2016-8-25 08:26 AM 編輯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4 08:5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說誰白癡之前先做做智力測驗吧
就問那某人
831是應該存在的嗎????

你是白癡還是邏輯分不清楚?
你反藍反到國家犯罪跟個人犯罪都分不清楚了嗎?
你引用的報章雜誌白紙黑字不就寫得很清楚
法律制裁了那幾個逼良為娼的罪犯
受害少女也是被警察救出保護
這種情況能跟慰安婦相提並論?
國家犯罪跟個人犯罪傻傻分不清楚嗎?
假設像荷蘭這種有合法娼妓也就是公娼的國家
如果有歹人利用人頭或假身分把未成年少女騙去賣身
事後被警方破獲可以以偏概全的說:荷蘭政府強徵未成年少女作娼妓嗎?

而你搞清楚一點
當時特約茶室是外包經營
國軍僅派人監督並維持秩序
而這件逼良為娼案
是歹徒將未成年少女轉賣而被警方查獲
並不是軍方強迫擄人而被警方查獲
這邊重點軍方派去的相關人員是否有督導不周
甚至包庇的嫌疑這方面的法律責任
而說整個軍方甚至國家政府逼良為娼就太扯了

還有拉
你引用管仁健的文就跟武之璋的文相同等級
只差一個偏藍偏到刻意包庇隱藏我常再罵的東西
一個偏綠偏到刻意斷章取義扭曲是非...<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10:33 AM

本帖最後由 linye094 於 2016-8-25 10:54 AM 編輯

gp02mk2 發表於 2016-8-24 10:22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是白癡還是邏輯分不清楚?
你反藍反到國家犯罪跟個人犯罪都分不清楚了嗎?
你引 ...
還真是可笑
沒有強迫沒有什麼迫害是哪個傢伙講的????
還有官方管控在哪裡????
居然還要受害者自己想辦法出來報案
"按規定年滿十八歲才可到軍中樂園接客"
那為何會有這麼多雛妓??會有這麼黑暗惡毒的殘暴迫害????
偉大的國府國軍管理控管在哪裡?????
是阿
警察有管
「雛妓赴金門,誰開的門?法院調閱申請單,卻被軍方打回票」
這一段沒看到還是刻意裝死????
---------------------------------------------------------------------
根據曾管理金門特約茶室的前士官長陳長慶的說法,特約茶室成員都是自願被招募而來。戰區的金門特約茶室透過臺北招募站招募,金防部對她們的背景有嚴格審查,經過層層審核方能加入,身體殘疾或未成年少女等,皆不得招募,沒有逼良為娼或強迫賣淫的情事。若適應不良或家中有變故,特約茶室成員隨時可以申請離開。軍中對她們的待遇良好,沒有虐待或苛待的情事
---------------------------------------------------------------------
但結果是什麼???
上述案例還是有被抓到的
沒抓到的、被遮掩的又是有多少????
就說李敖所說的這位小女孩
誰幫她主持公道????誰去救她出火坑????
跟她有相同遭遇的有多少?????被救出火坑的又是有多少????
來講阿!!!!!
沒有某些當權者的縱容包庇
這些狗王八蛋敢這樣胡作非為?????敢這樣迫害這些弱勢女孩????
這就是你所謂沒迫害把她們當人看????

再來
國民黨到底是不是跟日本一樣都是殖民者????
原住民到底是憑什麼擁有全台灣????又是哪一族才有這個資格????
你怎麼都不回應???

斷章取義????呵呵呵呵
那你呢????
你到底有沒有看到這些殘報施害者背後的黑手????
你到底有沒有想過一個真要清明的政府會容許這些逼良為娼的事情一再發生????
別跟我扯什麼外包
敢搞這種生意,就要承擔責任
更不要說這些"外包"所面向的"客戶"都是以國民黨軍人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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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02mk2 發表於 2016-8-25 08:08 PM

本帖最後由 gp02mk2 於 2016-8-25 08:20 PM 編輯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10:33 A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還真是可笑
沒有強迫沒有什麼迫害是哪個傢伙講的????
還有官方管控在哪裡????

你引用的報章雜誌資料不就寫的很清楚了嗎??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康,中壢鎮清香亭妓女戶老闆林蜂蜜,紅玫瑰妓女戶老闆吳明章互相勾結:「向台北市婦女職業輔導所強保已從良的雛妓許阿森、劉月霞,又將她們迫入火坑,被最高法院以妨害風化罪,各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被告宋霖康身為民意代表,不思造福人群,為民表率,竟自趨下流,甘受妓女戶老闆驅使,為虎作倀,千方百計,騙誘立志從良稚齡少女送入火坑賣淫,如同逼人入地獄,情節可惡,罪不可恕。林蜂蜜將十九歲的雛妓許×森,吳明章將十四歲雛妓劉×霞,先後分別送至『桃園特約茶室』賣淫,未久,於同年三月十六日,為桃園縣警察局查獲,轉由省警務處於同年四月七日,送交台北市政府婦女職業輔導所保護,均已立志從良。」

    「被告林蜂蜜,吳明章因不甘損失及欲圖使她們繼續賣淫,以藉得重利而資維生,乃勾搭台北市議員宋霖康前往該所說情,但因該所規定,保釋在所學生,限於直系尊親屬,並在一定條件之下才可以,因此宋霖康等又勾串許×森之父許金生、劉×霞之父劉清在,以他們名義前往保釋。同年五月二日上午,宋霖康偕同許金生、劉清在,前往婦女職業輔導所要求保釋,該所主任吳清香曾一再勸阻,並告訴宋霖康如將許、劉二女保釋,可能再被迫入火坑,但宋霖康等竟一再糾纏,吳清香見他們甚為堅決,又怕開罪議員找上麻煩,遂准予保釋。」

  「當日下午三時許,許、劉二女隨他們父親離開輔導所大門後,許金生即偕其女許×森沿廣州街左行至二十公尺處,即為林蜂蜜等所預伏的保鏢四人,強行押上停候路旁之紅色計程車,直駛中壢清香亭妓女戶,許×森在該妓女戶樓上被非法禁閉四日後,於四月六日下午,被林蜂蜜及老鴇林邦文誘至桃園原茶室強迫繼續賣淫。」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偵破一件涉嫌逼良為娼案,十五歲陳姓少女於本月十二日逃家,經家屬報警查尋結果,才知道是被傅傑、林滿妹夫婦誘拐離家,經傅傑施以強暴後,由同夥謝文鑫、鄺農二人將陳女賣到關渡茶室,繼又轉賣到『龍崗特約茶室』,由其經理石金貴及管理員劉煥洋迫她每週接客一百次,使陳女無法忍受,昨日經市警局少年隊救出火坑,交由家長領回,一干涉嫌逼良為娼疑犯,均已捕獲偵辦。」

    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七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十九歲花蓮籍女子曾×英,因不堪在『特約茶室』出賣靈肉之苦,於哈莉颱風來襲時逃出,向北市警局刑警隊請求保護,警局將於今日把她送到北市婦職館收容習藝。曾女在警局哭訴;她在十六歲時因生母死亡,生父即作主將她嫁給一個四十多歲的男子為妻,至去年與該男子離婚,乃父騙她到台中遊玩,結果是以兩萬元代價把她押給『台中特約茶室』賣淫,她因不堪長期接客出賣靈肉之苦,趁颱風來襲逃出,到台北由一女友陪同到市警局請求保護。」

    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花蓮縣十四歲少女名王×妹,因她的母親受一個由台北去花蓮的男子誘騙,於今年一月二十三日把她送到景美鎮的『特約茶室』做工,當時她母親得到現款八千元,介紹人得到四千元,但到茶室做工一事完全是騙人的,自一月二十五日起,該茶室老闆即迫她接客賣淫,她因不肯就範,曾多次被打。」


一九六六年三月三十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

    「台南市警察第二分局,二十九日凌晨遠征高雄縣橋頭燕巢兩地,偵破一件規模龐大的販賣人口案,十六名大多未成年的妓女,正被帶返警局依法保護。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及另一男子吳清漢涉嫌被捕,尚有多人在逃,警方正擴大偵查中。警二分局係根據『燕巢特約茶室』十八歲妓女古×妹及十七歲妓女陳×帶二人,徒步由燕巢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請求保護。當時她們指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與『燕巢特約茶室』老闆涉嫌販賣人口,並予不人道的虐待,而於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許採取上項行動。」

要說誰白癡之前先做做智力測驗吧
就問那某人
831是應該存在的嗎????
要說案例是吧
可多者哩
你引用的報紙資料不就寫得很清楚嗎?
茶室經營者暴力拐騙擄人以及收買地方官員
要不然敗類父母將女兒賣出去
而以上都直接講明這些不肖妓戶跟地方不肖官員勾結
你把這個怪在軍方要不然整個國家單位做甚麼?

而我已經講過了政府經營的茶室屬於外包商經營
軍方僅派督導人員維持秩序
重點派去的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偽造文書 包庇 收賄等違法嫌移
所以要說整個軍方體系涉及違法才搞笑

再來照你這個標準
今年8月有警察組山老鼠盜取山木
是不是整個警察單位甚至國家單位竊取盜採山林?...<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br><br><br><br><br><div></div>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08:31 PM

本帖最後由 linye094 於 2016-8-25 08:42 PM 編輯

gp02mk2 發表於 2016-8-25 08:08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引用的報章雜誌資料不就寫的很清楚了嗎??

一九六九年一月十一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台北市議員宋霖 ...
我就問你
會去這些"特約茶室"的都是哪些人?????
李敖自己都講了
"她說:『我給你看樣東西。』她把裙子一撩,大腿上一條一條都被打得那個紫的痕跡,紫的傷。她說:『排長請買張票,不然他們會打我。』"
這位可悲地女子只會跟李敖講????
那位可憐的江姓女子三個月內居然先後接客三千餘人次
『燕巢特約茶室』甚至規定每人每日規定要接客三十次以上
這樣的情形下
好意思說身為幕後大老鴇的國府、國軍高層不知情????騙誰阿????
不是說有控管有審查????-----------------------------------------------------------------------
長陳長慶說:"特約茶室成員都是自願被招募而來。戰區的金門特約茶室透過臺北招募站招募,金防部對她們的背景有嚴格審查,經過層層審核方能加入,身體殘疾或未成年少女等,皆不得招募,沒有逼良為娼或強迫賣淫的情事。若適應不良或家中有變故,特約茶室成員隨時可以申請離開。軍中對她們的待遇良好,沒有虐待或苛待的情事"
-----------------------------------------------------------------------
最好13歲的國一小女生會看不出來!!!!審查不出來!!!!
最好這些小女孩只會默默承受這些苦難不會找人哭訴求救!!!!
我不信只有李敖碰上這種事!!!
最好那些嫖客都是那麼喪心病狂明知這些小女孩的遭遇都默不吭聲!!!!
但結果是什麼?????
而游自樂案之前,到底有多少少女遭受這種殘忍迫害????
這些幕前幕後的王八蛋狗雜種比日本人好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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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02mk2 發表於 2016-8-25 09:04 PM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08:3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問你
會去這些"特約茶室"的都是哪些人?????
李敖自己都講了


原來皮條客只限軍人阿??
你貌似不知金門特約茶室是開放軍民都能使用
簡單講軍人 平民都能去
關鍵在於地方執法相關人員是否有包庇
一個連長包庇漠視你當整個國家單位
甚至總統 市長 行政院院長 國防部都知道也太妙了吧??...<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09:21 PM

本帖最後由 linye094 於 2016-8-25 09:40 PM 編輯

gp02mk2 發表於 2016-8-25 09:04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原來皮條客只限軍人阿??
你貌似不知金門特約茶室是開放軍民都能使用
簡單講軍人 平民都能去

兩個人知道的事就不叫秘密
更何況知情者最少也是是數以千計甚至是萬計以上!!!!!

那位可憐的江姓女子三個月可是被糟蹋了三千多次!!!
最好一個小小連長就有本事包庇這些狗王八蛋
在提醒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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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慶說:"特約茶室成員都是自願被招募而來。戰區的金門特約茶室透過臺北招募站招募,金防部對她們的背景有嚴格審查,經過層層審核方能加入,身體殘疾或未成年少女等,皆不得招募,沒有逼良為娼或強迫賣淫的情事。若適應不良或家中有變故,特約茶室成員隨時可以申請離開。軍中對她們的待遇良好,沒有虐待或苛待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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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打臉,那什麼才是????
有了這一段當事人的屁話在配上那些醜惡悲慘的新聞
你再跟我說那是"外包"、只是一個連長什麼的......................
我只能回你:呵。呵。呵。呵。呵


補充內容 (2016-8-25 09:35 PM):
忘了補充一點,庵前特約茶室可是最大且設有軍官部的831旗艦店!!!!那將江姓女子還是搭軍機去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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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02mk2 發表於 2016-8-25 09:43 PM

本帖最後由 gp02mk2 於 2016-8-25 09:54 PM 編輯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09:2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兩個人知道的事就不叫秘密
更何況知情者最少也是是數以千計甚至是萬計以上!!!!!那位可憐的江姓女子三個月 ...
你知道你引用的燕巢特約茶室新聞內容嗎??

一九六六年三月三十日《聯合報》第三版報導:

    「台南市警察第二分局,二十九日凌晨遠征高雄縣橋頭燕巢兩地,偵破一件規模龐大的販賣人口案,十六名大多未成年的妓女,正被帶返警局依法保護。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及另一男子吳清漢涉嫌被捕,尚有多人在逃,警方正擴大偵查中。警二分局係根據『燕巢特約茶室』十八歲妓女古×妹及十七歲妓女陳×帶二人,徒步由燕巢到台南市警二分局民生派出所請求保護。當時她們指橋頭滿春園妓女戶與『燕巢特約茶室』老闆涉嫌販賣人口,並予不人道的虐待,而於二十九日凌晨一時許採取上項行動。」

    「古×妹、陳×帶兩人自稱被滿春園妓女戶老闆方深洲買去,放在『燕巢特約茶室』賣淫賺錢,且被關在裡面不准外出,每人每日規定要接客三十次以上,否則即被鞭笞毒打。有時生病或遇經期,亦強迫接客不准休息,所賺的錢全部被老闆拿去。她倆受不了皮肉之苦與精神虐待,乘監視人睡眠不注意之時,私自打開鐵門,冒著生命危險,由燕巢經過岡山,步行了五個多小時,走到台南市,然後始向警方求援,請求拯救尚在受苦中的姊妹脫離苦海。」

    「警二分局長王協五據報後,指派刑事組周局員率領刑警人員,於深夜趕至橋頭,先將方深洲逮捕,並在滿春園妓女戶查獲未成年妓女三名,接著轉往『燕巢特約茶室』,再將吳清漢逮捕,並在密室裡面查獲妓女十一名,連同報案之古、陳二人,共計十六人,全部帶返分局偵辦。被查獲的十六名妓女中,半數以上為山地姑娘,年齡從十三歲到十九歲,大多是未成年。古等十三人異口同聲的說,她們在賣淫期間,如達不到鴇母指定接客次數,即遭受毒打,同時還要遭受下列不人道的虐待與摧殘

你引用的資料牽扯黑道非法販賣人口
以及不肖父母出賣子女

再來拉
有點腦袋的都知道
這些非法都是有特定門路皮條客
而後被救出的少女都是被關再密室
也只有認識關係人介紹才進的去
所以這些人互相包庇封口才不容易被查出
最後是兩名受害少女趁監視人員不注意逃出像警方求救才報出來

簡單講
你引用的多數都知道的人
哪群人就是跑進去花錢嫖未成年少女的人渣
我告訴你拉
你引用的那些資料
先看好你引用的報紙新聞內容再講話...<div class='locked'><em>瀏覽完整內容,請先 <a href='member.php?mod=register'>註冊</a> 或 <a href='javascript:;' onclick="lsSubmit()">登入會員</a></em></div>

zodiac1848 發表於 2016-8-25 10:00 PM

linye094 發表於 2016-8-25 09:21 PM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兩個人知道的事就不叫秘密
更何況知情者最少也是是數以千計甚至是萬計以上!!!!!



其實三個月接客三千這件事情,反而說明軍中樂園並沒有很嚴重

按照對二戰日軍慰安婦的研究,慰安婦每天慰安的人次30是下限

常規的估計,例如慰安婦問題研究者蘇志良的論文《關于日軍慰安婦制度的几點辨析》:

慰安婦每天接待30—50 個日軍士兵是很平常的。
繁忙的時候, 每間慰安婦的屋前均排起了數百人的長隊。還有的一天之內竟接待了100 個士兵。

誇張地情況,例如日本作者千里夏光的著作《隨軍慰安婦》記載:

接著西山說道:她們到了腊包爾開始做生意的第一天,士兵們的隊伍便排了3公里長,她們一整天都以這些士兵為對手。說到3公里長,就等于說有3000名以上的士兵在排隊。當然啰,女子大約只有十來個人……
(按照這個比例,一個慰安婦一天“服務”不低于150人)

由此反觀831,其烈度明顯低于二戰日軍的慰安婦

比較接近日本南韓等國在二戰后面向美軍的慰安所,相關的描述如下

“正常”營業的慰安所,慰安女的狀況也是慘不忍睹。一名做過慰安女的化名“瑪麗”的姑娘,在日記中這樣說:“沒日沒夜,美國兵嚼著口香糖在外面排隊等著,女人們在屋子里形同監禁,根本沒有拒絕的自由。”“最高的一天接客55人,這些屬于人的感覺,再也沒有了。

總的說來,K記確實是作惡,但是作惡的程度,沒有你直觀感覺的那麼誇張

二戰后的美國和日本,作為文明的民主國家,在軍妓問題上干得勾當,其實也和KMT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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